[最新]阿甘正传观后感的作文1000字(阿甘正传相关资料)

时间:2023-04-18 08:16:18 | 来源:草料作文网

  人们要表达,是可以借助文字来表达,作文的撰写就是情感表露于卷面的过程,优秀的作文是非常养眼的,会被当做参照。写作时为什么无话可说,无物可写?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阿甘正传观后感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阿甘正传观后感的作文 篇1

  一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难道是讽刺吗?我想我们大家都理解错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落霞,沙漠中的朝阳。拨开硝烟与仇恨,世界依旧简单而美好。

  单纯是一种美德,而执着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是啊,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的却,他跑掉了脚上的器械,跑进了大学,跑进了白宫,跑遍了整个大洲!我很羡慕你,我缺乏你这样的毅力和精神,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个聪明人,可是在你面前我又是那么惭愧,我又显得那么渺小。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阿甘正传观后感的作文 篇2

  记得还是90年代中期,我第一次看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当时这部电影刚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汉克斯,震惊、感动于他的演技和角色,我后来又看了他主演的《费城的故事》和《西雅图不眠之夜》。

  今天醒来,打开HBO,恰好在重播《阿甘正传》,忍不住想重温往日的激动,干脆赖在床上不起床了。剧情如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阿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__。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__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感情专一,忠诚于自己的初恋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1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对于阿甘,做事不需要理由,只要努力做得最好,只要持之以恒。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没有目的而做的事情总会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__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阿甘正传观后感的作文 篇3

  主要是讲医学定义的“弱智”阿甘在母亲和一生挚爱的女孩珍妮鼓励下,一路奔跑,摆脱他人的欺凌和羞辱,奔跑进大学,奔跑进军营,立下战功,成功经营捕虾船,购买苹果公司股票,成为百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的传奇故事,而故事的女主人公珍妮虽然是个正常人,但受到家庭和社会风气的影响,走着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或投机,或看似不平凡,但最终却是黯然收场,为阿甘生下孩子以后就早早逝去。

  影片开头是一枚缓缓飘落的轻羽,旋转飞扬,飘落至阿甘脚边被他温柔地拾起并夹进书中,至此,一个“傻瓜”的传奇一生正式开始。电影结束,还是那枚轻扬的羽毛,从书中滑落而出,随风飞起,飘向空中。突然,一阵风吹着羽毛向下坠落,可是又怎能吹落那枚羽毛奋然向上的心,它冲破那缕风的阻拦,自由漂浮于那蔚蓝而又广阔的天空。首尾呼应的两个长镜头,既唯美又寓意深刻,让整个电影得以升华。整部电影主要由两条故事集线构成,相互交叉前行,一条我们看着阿甘向成功一步步奔跑,另一条,我们看着和阿甘两小无猜的珍妮一步步走向堕落,两者鲜明的对比也让观众印象深刻。而影片中多次重复出现阿甘母亲的话:“你是疯了还是傻子?妈妈说了,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而谁是智者谁又是傻子?让我们不得不思考那些自以为聪明洋洋得意的时刻,真是讽刺。整个电影下来,每一次珍妮的离开,都会有一辆车在不远处等着她,那可能是珍妮的虚荣和现实的诱惑的具现化。最后一次司机问她:“你又要逃么?”,珍妮说:“不是逃”。或许也是在暗示珍妮也想改变那样的生活,整理好自己好好面对阿甘,迎接和他的美好生活,她还会回来,再也不会离开。阿甘并不聪明,珍妮最终的离开让他迷茫,他想不清楚为什么会是这样。遇上穿上那双红白鞋,开始了那段荡气回肠的奔跑,在那段漫长的路途中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我想或许他也想感受一下珍妮四处漂泊的日子,我没能陪你浪迹天涯,起码让我知道浪迹天涯摄怎么样的。那一路奔跑就是那个时代“美国梦”的具现,代表着“美国精神”,或许这也是它当年打败《肖申克的救赎》的理由吧。

  • 推荐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