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

时间:2015-12-01 12:14:24 | 来源:草料作文网

法制时代的来临,实际标志着公众表达愿望的不可逆转,同时也标志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一个人的迷失可以被原谅,但一种法制观念的缺失,就会积淀成社会之伤。

法律对于人们来说,就犹如绿色是小草的生命,芬芳是鲜花的生命,蔚蓝是大海的生命一样。任何违法者,都有着他(她)们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他(她)们不择手段地伪装自己、美化自己。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破绽。在法律的面前,他(她)们的那些卑鄙的手段还是不攻自破咯!

2014年5月28日,发生在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相信大家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吧!经调查,5月28日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系“全能神”邪教成员,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吴女士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6名嫌疑人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其他5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这件事件老师在我们的品德课上也有讲过。当老师讲完时,我目瞪口呆,不禁出了冷汗。法律在我的心中是那样的神秘而伟大,就像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维持着人们生活的秩序。但我没想到,如今的人,有的吸毒,有的抢劫,“*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层出不断,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宁愿走上违法的道路!违法,害得不是别人,反而是自己!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这又如何?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如果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做事方法的话,那么“和平”就是中国处理国际争端的态度。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什么路都可以走,唯独不能走上绝路;什么路都可以选,唯独歧途不能选择。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或许以后什么东西都变了,唯有法律没变。

法律的总目标就是为了全面增进广大群众、社会的幸福,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价值了。为此,我们有“何乐而不为”呢?

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让法律规范你的人生,走进你的生活,警戒你的灵魂,引领你的命运走向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