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律
自律,是相对于他律而言。陈省身作为一个大数学家,曾写诗感叹风筝“没有自动的能力”,备受束缚。而“自动的能力”的失去,是外力造成的“他律”压过了自身的“律己”能力,从而导致的对主体性的一种剥夺。
要想“自动”,必先“自律”。自律是高于他律的一种主动性。道德礼法,可以在集体心理学意义上产生对个体的约束。而道德礼法多数来源于人工的设置,其本质是维持社会机器稳定持续运作的“他律”手段。而自律的法则,可以用康德的“道德律令”加以解释。康德曾说,有两种力量让他敬畏,一是头顶浩瀚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康德意义上的“启蒙”,在我看来是基于这样的自律的。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中提到,启蒙,是“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摆脱自己加诸自身的不成熟状态”。而理性,正是思维的一种自律。
自律取得了道德上的基点,消极意义上而言可以不让人“为非”,积极意义上,可以让人“为善”。这一切,来自于康德意义上的“敬畏之心”。
有敬畏之心的人,更容易产生自律意识。
敬畏自然,个体的自律上升为集体的环保意识,还你我绿水青山。敬畏他人,在自律中满怀爱心看待这个世界,像周国平所说的那样,把他人当做宇宙中的一个“孤儿”,去爱;我想,这样的世界将会更加和谐,将会少了许多尔虞我诈与莫名的利益纷争。敬畏自身,取得高度的自律,不刻意毁伤自我,譬如不熬夜、不吸烟、不酗酒,只有不肆意放纵,才能在岁月的长河中笑到最后。
自律,让人获得自由。在青山绿水中笑傲,在亲朋好友间欢笑,在身强体健下前行。自律,是取得自动之能力的前提。自律是通向自由之路的关键。
可以想象,如果马丁·路德金不号召“非暴力抵抗”,历史的天平或许会反向倾斜。而一代伟人也可能因之背负骂名。
在处理复杂事物时,高度的自律将使得清者自清。
拨开欲望的迷雾,自律犹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反复提及的灯塔,直指每个人的内心最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