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落的行歌

时间:2017-09-27 20:14:45 | 来源:草料作文网

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这样写道:“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这触动人心的句子,在某一瞬令我震颤,使我兀的想到,生命宛然是一曲不落的行歌,由希望谱写,由朝气笺注,在广阔的大地上,回声嘹亮,生生不息。

读“珍爱生命”单元,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对蓬勃生命力的赞美,对人生使命的敬畏,以及那深沉而厚重的沧桑感。其中,尤为印象深刻的,便是写在开头的那段哲理。这句话从辩证角度出发,以悖论的形式将太阳的变化展现得淋漓尽致。从广域上来看,的确如此,当太阳落山褪尽繁华光芒时,在地球的某处,定有它冉冉升起,万丈光华散遍幅员大地的身影。于是,在史铁生的笔下,太阳成了永恒,生命的苦难竟化作福祉,在生与死之间,光影交错,火烈文心,希望不落。

目光触及这短短三两行的字迹,心头的感动难以名说,想起《那些曾经有过的落日》中一段话:“布鲁诺临死前看到的最后一缕光亮,是今天的落日,亦是明天的旭日。”想来应与前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不幸命运的道路上,唯有生命中人性的光辉才能成一种救赎。今天,或许苦难的煎熬令你痛苦,你正如落日一般黯然消散,但将来,在命运锤炼下的自己,实现着自我的超越,灵魂会在炽烈的光芒中重生,永恒,生命的行歌浅吟低唱。

是的,认识生命,是从经历苦难开始;热爱生命,源于对死亡的无畏,真正做到敢于向死而生,将不幸的篇章权当是一种必然,这,才是生命本色之美的姿态。

纸页轻翻,有微风着落的声音,再抬头,是崭新的一页。朦胧诗,名字却是张扬,直抒胸臆的“热爱生命”四个字,清晰入目。

独爱诗中几句,不长,不妨抄录下来:“也许我瘦弱的身躯像攀附的葛藤,把握不住自己命运的前程,那请在凄风共苦雨中听我的声音,仍在反复低语,热爱生命。也许经过人生激烈的搏斗后,我死得比那湖水还要平静,那请去墓地寻找我的碑文,上面仍会刻着:热爱生命。”诗中,作者是一种近乎悲壮的口吻来阐释的,在他艰辛坎坷的人生中,即使躯壳枯萎了,心魂也要高歌着相信未来,热爱生命,这样一种顽强,刚毅的精神境界,是对命运嚣张的挑战,焚烧着饱受痛苦的身躯,却仍不忘追寻生命的价值,宛若心中点燃着炽热的火炬,逐梦文字,盗火生命。

食指深邃的文句直击人心,我的心在他诗的呼吸里生出难以名状的感动。想起一位六旬的老人,王运通,初次相识,是在他的一部摄影集里,封面上,西北的荒漠,驼铃遥响,一轮如血残阳,将整片天际,染成动魄惊心的红。遇见这幅摄影时,心头倏忽一动,便想起“不落的行歌”几个字来。而后,在了解中得知,王运通身患淋巴瘤,但他硬是蹒跚着慢步的步履,行走遍万水千山,用光影的瞬间绘出生命的的美丽,成一曲不落的行歌,回响于人世。在他的故事里,对于生命的热爱流淌而出,执着追梦,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成了对生命莫大的敬重。

每一个黎明是生命的开始,每一个黄昏只是短暂的小结,而我们所真挚热爱的,那炽烈灼心的生命,如一曲不落的行歌,唱响至亘古永恒,至天明的旭日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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