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精彩9篇)

时间:2023-04-06 09:01:43 | 来源:草料作文网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9篇《读书心得体会》,如果能帮助到您,虎知道将不胜荣幸。

读书心得 篇一

名著《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地学习工作,努力的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的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那时小小的简·爱不明白为什么自我百般努力去做个好孩子,仍难以讨舅妈的喜爱。她为此迷茫,痛苦,之后,她得知有个进学校的机会,便努力为自我争取,尽管这意味着10岁的她将孤身上路,独自奔赴渺茫的前途,但对学校和对新环境的渴望让她不再畏惧,是勇气为简·爱赢得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简·爱所上的罗沃德慈善学校实行所谓惩罚身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生活及其艰苦,但简爱忍耐了下来,努力学习知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段生活给了简爱丰富的才学,也奠定了她坚持一生的简朴生活方式和纯真的思想境界。

毕业后的简再次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她应聘到桑菲尓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在那里,她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不一样于平等、温暖的友情。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以往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让简·爱既兴奋又焦虑,但她相信在真爱面前,地位和虚名都不值得一提。然而命运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就在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求婚时,一桩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感到被欺骗、被剥夺尊严的简痛苦万分,毅然出走异乡。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名著《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读书心得 篇二

我看过一本淘气包马小的书主要内容写;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一起去马天笑先生那里打高尔夫球,打着打着马小跳发现远处一间像城堡一样的房子在他眼前,他觉得很好奇,所以马小跳他们准备明天出发到这座像城堡一样的房子里去。

到了明天,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果然一起向像城堡一样的房子去,他们来到后,一位叔叔惊奇地问:“小朋友,这里是买车的地方,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唐飞说:“小朋友不可以买车吗?”,这位叔叔只好让他们进了里面,里面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车,他们终于找到这座城堡,他们把门打开,第一眼看见的人是巨人,哗!好大的巨人啊!

马小跳问巨人:“你有没有交朋友”,巨人说:“我没有朋友”,马小跳说:“我们交个朋友吧!”“好”,马小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阿空,”你们呢?我叫:“马小跳,我叫:“唐飞”,我叫:“张达”,我叫:“毛超”,有一次夏林果给巨人做了土豆沙娜,巨人觉得很好吃,然后巨人建议大家种一些土豆。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四个人虽然很调皮但是他们有一颗善良的心。

读书心得 篇三

“弟子规圣人训首教悌次谨信……”我正读着清代文学家李毓秀的作品《弟子规》。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弟子规》共分成了八个部分,[总叙]告诉我们要学习七个部分。[入则孝]告诉我们在家应当尊敬父母,父母不喜欢我们的坏习惯应当立刻改掉,如果父母亲对我们管教严厉的时候,不应当痛恨父母,父母亲所做的、所说的都是为我们好,就像“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出则弟]告诉我们和兄弟姐妹在一齐应当和睦相处,如果不和睦,只会令父母操心,和睦了,父母就少了一份操心,这样也是对父母的一份孝敬。

我读着读着,我心里惭愧极了,平时,在家里妈妈总对我说应当改掉坏习惯,多帮忙妈妈干活,可我就是不听,此刻妈妈生病了,我才体会到妈妈的辛苦。我们要孝顺自我的父母。

我已经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了,我必须要改掉坏习惯,做一个懂得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弟子规》对我们的一生的成长经历会有很大的帮忙,我会时时刻刻地用这本书叮嘱自我怎样去孝敬自我的父母亲。做父母心中的好孩子。

同学们,你们《弟子规》读后感会怎样写呢?

读书心得优秀作文 篇四

《名人传》是由《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托尔斯泰传》三篇名人传记组成的'一本书。

罗曼。罗兰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不知为何,我觉得这句话蕴涵者很深刻的哲理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吧。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

在我未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一直以为贝多芬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没想到他是这么的不幸。是啊,他的一生是坎坷的,整个人生中最不幸的事都给他遇上了,想想看作为一个音乐家,耳朵失聪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呀!而且这种对音乐家而言十分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然而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的更加坚强:他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他贫穷,却既不趋炎附势,亦不迎合潮流,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能以热诚的赤子之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欢乐,却创造奉献给全世界。然而他却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誉,他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一些优秀的作品。

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然而他还是战胜了它们;他的努力使全世界的人都为之欢呼雀跃;他的实力得到证明,所以最后他攀登上了生命的颠峰。

罗曼。罗兰也曾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而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作者写的这三位名人,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可他们却比常人遇到更多难以想象的磨难和障碍。不过他们都是从重重困难中勇敢站起来的人,也是从种种困难中造炼出来的伟人、名人,而且还是不屈服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三个都是作者认定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有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恪守个性的独立,既不屈从于强权,也不盲目地随大流;三是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址奉献自身。

读书心得 篇五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再后来,我有用借书卡借来了一本《红与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仍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的悲剧英雄。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 红 ”是 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读书心得 篇六

开卷有益,这是我自我阅读的最深的体验。从古代的“唯读书高”到此刻的“书籍是人类灵魂提高的阶梯”,都能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

还记得以往自我是如何厌倦读书,偶尔翻开一本书,也只是随便看看,没有耐心去品尝书中的精华所在。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会出去玩。要么去购物,要么听音乐,要么在家玩游戏,做一些让自我欢乐的事情。时间久了,便觉得得这些娱乐及其无聊。

于是,我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的世界,眼睛呆滞,内心空虚,就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不明白该干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和妈妈一齐去书店买复习资料。当我看到别人如此专注于阅读,我被他们的专注所吸引。我也随便拿起一本书开始读。书中的故事很趣味,让我忘记了时间。

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给你买这本书。”至此之后,我喜欢上书籍。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发现书籍的好处越来越多,它不仅仅能够缓解情绪,还能够让自我学习一些新的知识。

在书的海洋里,我似乎是一条的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读一些小说,比如《三重门》那样的,可是之后我发现读了太多类似它的书,不是有点无聊吗?应当更改要阅读的书。

但最终我没有买任何其他东西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这才发现自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不一样的书带给人的收获往往是不一样的。你能够多读各种各样的书来增加你的知识。并且能够增加不一样的兴趣爱好。

阅读此刻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一天必须要有一段时间来读书,在心境不好的时候,读书能够缓解自我的心境;当心境烦闷的时候,读书能够使自我心境舒畅,随着慢慢品味阅读心慢慢变得平静,一句话,读书给人的好处太多了,所以我喜欢读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有关读书心得 篇七

如果你面前有画笔、皮球和书,你会怎么选择?我一岁时玩起了皮球,两岁时拿起了画笔,三岁时捧起了书。从此,我便爱上了书。

三岁时,我不满足于妈妈讲的故事,吵着要看书。妈妈只好买了一本《格林童话》给我看。上面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妈妈便一个一个的教我。我边看图边以自己的想法读着书,尽管几乎全是错的,可我还是照样读得津津有味。

六岁时,我上小学了,学习了好多字,可还是有不认识的字。怎么办呢?妈妈为此给我买来了“好学宝”。我认真的看着书,一有不会的字便用点读笔点一下,笔就会发出正确的读音,为我解答。汉字们一个又一个的进入我的脑袋,为我那总是认不了字的小脑瓜增添了许多“墨水”。我看的开心极了,对语文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慢慢的,我会认好多字了,可以真正的开始阅读,不用点读笔了。书排着队来到了书柜,又来到了我面前。书籍从只有几个字变成了全是字,可我照看不误。《查理九世》里他们的勇气让我惊叹,《笑猫日记》里动物与人类的和谐让我开心,《影响孩子一生的故事》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

三年级时,我拿起了《简爱》,它让我体会到了简爱小时候被人不理解的痛苦和她那与从众不同的说话方式。现在,我一头扎入了《哈利·波特》和《哈佛家训》的'海洋,我一个劲儿的埋怨自己以前怎么会没发现这么好的书籍。《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与伏地魔之间的战斗,而《哈佛家训》则用讲故事的方式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的道理与他们的经验。

书,像一盏明灯一样为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从前,我不会发现那些细小的事物,常常忽视它们。而现在,一片飞落的树叶会让我感叹生命的衰落;一只努力飞翔的小鸟会让我赞美它坚韧不拔的气魄……书还给了我智慧。以前,我有烦恼和快乐时想给爸爸诉说和分享,可我的话总会前言不搭会语。现在,我会给爸爸妈妈讲许多道理,连“满腹道理”的老爸也会被我说得点头称是。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向我们讲述了智慧、勇气、友谊等很多东西。书,也是我们默默无闻的朋友,它从不说话,可它就像朋友一样陪伴着、帮助着我们。书,也是人生的导师,它引导着我们向智慧的大门前进!

读书心得 篇八

书就像那不起眼的小石头,由于它们的碰撞能够摖出火花;就像那一点点的火,能够点燃一支蜡烛;所谓那支蜡烛能够照亮出一条光明的路,使我们勇敢前进……

在每一小句的句子中,都蕴含这许多的奥妙,比如拔苗助长这一则寓言,这篇故事引导着我们急于想要收获,反而是一无所有,想收获就必须耐心等待。

读了这篇后,让我想起了另一篇寓言守株待兔,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坐以待毙,想收获,就必须要付出必须的汗水和努力。

读书不是扫阅;读书不是做做……每本书的每个故事都记录着我们的道路,它将是我们未来的启迪。

读书心得 篇九

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不如说是在追回忆、追哈桑、追忏悔、追那些与哈桑一起度过的幸福快乐的童年。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个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大大的微笑。

最后,借用书评人的一段话{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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