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最新5篇

时间:2023-07-19 08:51:16 | 来源:草料作文网

做到 严以用权 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待权力要有担当精神、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以用权是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 三严三实 要求的关键环节。虎知道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5篇《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近期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二: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曾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有所畏惧则不敢放肆,因此能修身养德,无所畏惧则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灾祸。对于权利的运用也是这样,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为官一任,始终如履薄冰,本分做人,认真做事,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利造福一方;如果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

敬畏民心向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历来是决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对人民群众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在履行职责、运用权利时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敬畏组织集体。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干部成长进步的历程中,组织的教育、培养、信任、关怀贯穿始终,为我们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指明奋力前进的方向,给予干事创业的舞台。离开组织,我们将变为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只会面临消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和监督,筑牢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认真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敬畏法纪制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遵守法纪制度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约束,也是最好的保护。“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无视法纪制度,行为就容易出轨,权力就容易滥用,最终万劫不复身败名裂。只有敬畏党纪国法,在思想上绷紧弦,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在动用权利时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滑入贪腐的泥潭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这是一种做人行事的操守,亦是一种为官从政的品行,更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正如张居正在《赠毕石庵先生宰朝邑叙》中所说:“惧则慎,慎则不败。”,为官者需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慎行、慎微、慎权、慎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以用权,不触红线,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永葆本色,立于不败之地。

浅谈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心得体会 篇二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浅谈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心得体会 篇三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权力来自人民,其根本宗旨和运行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干净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既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又要做好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干事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权力来自人民,其根本宗旨和运行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这句话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掌权只是拥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用权就是要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郑培民,这些光辉的名字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颂扬与怀念,就是因为他们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准则,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当然我们说执政为民、与民兴利,并不否认党员干部拥有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但这种个人利益要以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为前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尉氏县乡镇干部宋领安表示,作)虎知道○www.huzhidao.com(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务必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事,决不能使之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正确用权的警惕性就应该越高;要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使自己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今年1月,中共中央在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焦裕禄致力于改变兰考面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的仍然是“党交给的任务”,用生命诠释了“心中有党”;焦裕禄在兰考工作虽然只有475天,但群众至今依然怀念他,根本原因就是他“心中有民”;他靠一辆自行车和一双铁脚板,对全县149个生产大队中的120多个进行走访和蹲点调研,作出治理“三害”的正确决策,做到了“心中有责”;焦裕禄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以身作则践行了“心中有戒”。

“当下,作风问题虽然大有改观,但仍然不容小觑,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仍有一些市场,有的地方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现象。作风不佳、服务意识淡薄,实际上是党风不纯,将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市民刘力勇感慨地说。

要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多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还要积极投身实践,在实际工作的锻炼中增长才干。敢于到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中摔打锻炼,到最基层、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进行一番锻炼,做出一番业绩。更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党的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征程,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用好的作风使精神深入人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以“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为契机,彻底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理念,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地干好工作。要围绕群众的利益开展工作,以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工作,始终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要让权力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确保“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取得实效。

坚定信念为民服务

豫剧《七品芝麻官》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它用通俗幽默的话语道出了为政之根本就是为民,也道出了百姓对于党员干部的要求和希冀。一切为了群众,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新的历史时期对党提出的必然要求。

有些干部存在为官不为现象,不仅是对服务的懈怠,更是对职责的亵渎。一些干部工作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消极懈怠的思想,干事的热情消退、动力不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上不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不为人民群众解愁,产生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想法。其实质是“没有好处不作为、有了好处乱作为”的思想在作怪,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思想不纯、行为不正。

市民周育奇在其博客中写道,广大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赋予领导干部权力,使他们通过国家机器和各种手段,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民族造福。如果领导干部忘记了这个根本,脱离了群众,不认真琢磨怎么搞好工作,成天谋划甚至追逐私利,就会被人民所抛弃,丧失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权力的干部,一定要提防“官本位”的陷阱,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知道群众在他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他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我市通许县司法局邸阁司法所原所长王运宏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忠诚践行者。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8年的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先后成功调解了1800多起民间纠纷,化解平息了10多起群体性事件,安置帮教了18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5000多份。因长期工作积劳成疾,王运宏于2011年2月病逝,被中央政法委追授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像王运宏这样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模范在我们周围还有很多。作为领导干部,要以他们为镜,时刻反躬自省,查找自身是否存在公仆意识淡薄的问题,是否干净干事,坚定信念为民服务。

在思想上,要有忠诚为民的意识。对待群众,党员干部要有感恩之心、知足之心,真心实意地亲民爱民。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试金石。在能力上,要有忠诚为民的过硬本领。党员干部光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抢抓机遇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在工作上,要有踏实苦干的精神。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埋头苦干,以自身的工作实绩为身边的群众做好表率;要发扬淡泊名利、甘于清苦的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自觉用人民群众的评判和开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来检验自己的工作。

在作风上,要有干净干事的精神。作风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群众评价一名干部,最重要的不是看你说什么,而是看你做什么。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带着“视群众为父母、待群众如亲人”的“公仆心”,传承发扬好焦裕禄、孔繁森等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坚守群众路线这一“传家宝”,勤政爱民、攻坚克难,不动摇、不懈怠,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续“鱼水情怀”,搭建起干群的“连心桥”,用汗水甚至是生命,将“人民公仆”烙在群众的心坎上,这样才能成为当之无愧的“好干部”。

把公共权力异化很危险

一个城中村改造工程,“绊倒”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端掉整个村干部班子,牵扯一批开发商。冼村,广州最繁华城区的城中村。伴随旧城改造、地价飞升,演绎出一幕现实版的《窃听风云3》:宗族大佬把控村务、地产集团低价拿地、政界高官权力庇护、大谋私利矛盾不断……2014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冼村7名班子成员涉嫌贪污受贿案,“腐败铁三角”随之浮出水面。

在这个“腐败铁三角”中,我们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制度的畸变、官员对公权力的玩弄、无良地产商获取私人利益的不择手段。在公共权力与个人私利的龌龊交易中,本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权力被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充当了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帮凶。

众所周知,公共权力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公共权力虽不能由全体公民共同行使,而由其代表(或委托人)代行,但这并不应该也不能改变公共权力为“公”服务的性质。然而,现实社会中本应为“公”服务的公共权力,却在个别领域个别地方异化成为“私”服务。市委党校副教授李永成表示,站在政治学的角度,腐败从本质上来说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在一种社会形态里,实现腐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公共权力的存在,二是有导致其异化的因素存在。

腐败是“有权任性”最典型的表现,也是最为广大民众与社会舆论所诟病与痛恨的。首先,部分领导干部不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干事业与造福民众的平台,而是将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这些人利用制度的漏洞,将权力与市场结合,大搞“权力寻租”,大发不义之财。其次,利用公共权力编织私人关系网络,甚至进行非组织活动。少数领导干部大肆弄权,以公权徇私情、拉关系、结帮派,努力编织权力和利益的关系网,以图实现权力的相互利用和保护,谋求自己政治上的“进步”、经济上的“充实”或实现自己“小圈子”的特殊利益。再次,部分领导干部将公共权力特殊化,将“公权”视作自己的私权、“特权”,摆架子、讲排场、要待遇,追求享受那种把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和“一句话就决定别人命运”的虚荣和快感。

“若要防止公共权力异化,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李永成说,“权力文明是防止公共权力异化的利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科学认识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本质、权力如何运行,要推进权力廉洁化、权力透明化、权力监督化,健全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从而重塑和谐的政治生态。权力廉洁化是防止公共权力异化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认为,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服务于人民,权力属于人民。权力透明化是防止公共权力异化的关键。实现权力透明化,要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权力监督化是防止公共权力异化的保障。权力监督是权力文明对权力本身的内在要求,失去监督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的讲话如金石之音,振聋发聩、使人警醒。要实现党的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凝聚奋进的力量。

为什么治理腐败要靠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人类历史看,权力始终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具有工具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领导干部面临着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同志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那么,严以用权,怎么严?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省正在推行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其内容包括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和机制、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和机制、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和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各个方面。这项工作意义重大,省委书记郭庚茂曾经强调,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各项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在基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点难点也都在基层,重视基层、重视基础是我们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加强基层基础,从根本上说要靠制度。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是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的实际举措,也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治本之策。

5月16日,市委书记吉炳伟深入基层调研时强调,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核心是规范办事,基层便民服务制度的核心是方便办事,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的核心是有人管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的核心是不办坏事。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一学两争三优”活动,通过推进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办事、方便办事、有人管事、不办坏事,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制度基础。

正如市委书记吉炳伟强调的那样,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制度基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应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次,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再次,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最后,要自觉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5篇《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