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观后感精选,余华的《活着》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23-05-27 08:42:12 | 来源:草料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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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观后感(篇1)

  《活着》,一部余华写就的小说,一部仅有200页的小说,一部反映时代变迁、折射人生悲喜离合的小说。

  不记得何时读过余华的这部《活着》。最近的一次,偶然间听一位年轻的女孩在说起自己最喜欢看的书时,提到这本小说,居然为其中的人物满含热泪。于是再次到书市上买下这本《活着》。第一次利用周末时间,仅仅用了3个小时把整本书读完,期间因为激动流泪而暂停几次。第二次利用3个晚上时间再次品读,依然泪流满面,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活着》成书于90年代初,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时期经历了解放前、解放后打土豪分田地、大锅饭、三年困难时期、包产到户、wg时期一直到wg后的一系列时期,家庭从优越到贫穷,到家人一个个因为意外或者疾病而远离他,最后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牛的经历。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沉浸其中,随着福贵喜怒哀乐,忘掉自己所在的现实生活,深入其中。读到福贵年轻时的浪荡不羁,对怀孕的家珍拳打脚踢时,真恨不得揍他一顿,教训一下。败家之后,看到他的狼狈样子,甚至有点拍手称快,真是活该!只是苦了他的家人。没读到后面的章节时,是怀着一种感叹同情的心情,读到后来解放时期,因赌博而霸占福贵房产的地主被执行死刑时又稍感庆幸,人生真的很奇妙,“塞翁失马,焉知福祸”。

  人有时在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记起她的好,比如福贵对家珍。福贵败家前赌博嫖娼、辱骂丈人、打骂妻子,可以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弟。败家后,老丈人将家珍接走,失去家珍的福贵才明白家珍对她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性,当家珍带着有庆回到破烂的家中时,他才明白家珍对他的爱,才真正的疼爱自己的女人,开始相依为命的生活。

  书中最让我伤心,流泪最多的是有庆和凤霞的死,用福贵的话说,他的两个孩子都跟生孩子有关,一个是为了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有庆为县长夫人献血遭到无良医生的过分抽血,小小的身躯最后因失血而死,在那个物质极端贫乏的年代,可以想象有庆是多么的瘦小,最后的时间他又是多么的无助!在那个血资源匮乏的年代,让人看到了人性的险恶、人心的恶毒甚至对权力莫名的阿谀。当福贵得知有庆是为春生的女人而死时,他不再追究,而是默默的将孩子的尸体背回,悄悄的埋葬,这期间的寸步难行和心痛心碎让人无法不悲伤。作为母亲,尽管福贵极力隐藏着悲伤,但仍然母子连心而猜到有庆的离开,她趴到有庆的坟上,用手抚摸着土就如同抚摸着自己的孩子。“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伤心绝望可见。有庆爱他的小羊,为小羊来回奔波的拔草,其实是一个弱小孩子对生活的热爱。

  凤霞终于找到一个喜爱她、宠溺她的男人,却因难产而死,家珍再次失去子女的痛苦可想而知,当二喜和福贵将凤霞背回时,家珍睁大眼睛看着凤霞,抚摸着凤霞,一个母亲承受了生活给她的巨大打击。几个月后家珍也去了,二喜和苦根也因意外和贫穷而死。对于看小说的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人一生的悲剧了。

  看小说之前看了作者的自序,作者余华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悲剧的人生,而是通过一个悲喜的人生折射人活着的目的,以及人在面对这些悲欢离合时的乐观态度和人对于苦难的承受能力。

  他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带有哲理的思考我仍旧是说不明白,写不明白。

  相对而言,我比较认同的是在外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悲情的,是不幸的,是值得同情的。但对于福贵而言,虽然面对家人的先他而去,但在整个与家人相处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幸福,在苦难中透着温馨和快乐,比如在耕作的过程中,有凤霞陪着,没有凤霞,是不习惯的。也正如家珍临终前说的,她有福贵,做母亲有子女,并且子女都很孝顺,这一生足矣。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总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沟沟坎坎,不如意事常八九,总归或早或晚的面对生死离别之事,用“超然”一词对待世界,对接人生总是好的。人面对苦难,面对不如意,面对悲伤的能力往往超乎自己的想象,在外人看来的不可逾越,自己却能慢慢的走出痛苦和不幸(当然需要时间和足够强大的心理),因为人终究是要活着.......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难和痛苦,我们依然选择坚强和隐忍。这或许就是活着的真正目的吧。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2)

  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青少年时期的福贵,因较好的家境而染上了吃喝嫖赌的陋习,最终败光了家产,100余亩田地,房屋,输给了龙二,他的父亲因此气极而猝死。

  好在,她的母亲,妻子并没有嫌弃他,通过这些年的折腾,福贵心中或许有些愧疚与悔意,而生活还要继续。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福贵从龙二手里租种了五亩地。就在他感觉生活又有了希望时,却不料被国民党抓了壮丁。

  我掩上书,猜测下面故事的结果,会是什么呢?文章一如我想象的一般向前逶迤而去。果然,等他从国民党那里逃出时,他的母亲因为没日没夜地想他,而又死去。

  小说的故事情节依然向前发展。然后,他的儿子因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亡。

  我再也没有心思读下去了,这一连串的打击,让我这个读者已经不忍直视,想着,福贵该如何逃出命运的魑魅魍魉呢?

  好吧,先睡去,明天再看,但如何睡得着?福贵生活中那些酸的,苦的,辣的,咸的气味在我居住的小房间里扭扭捏捏地交缠在一起,发出一股酸涩的,似食物发酵一般的气息,呛人口鼻,我几乎窒息了,不行,我得开窗透透气!

  打开床头的小台灯,拉开窗帘,阳台外面的世界几乎只有路灯在亮着,对面的楼房在黑暗中静默着,仿佛一个巨人。远处建设路的华灯连成一片,宛如长长的银河,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

  我再次上床,翻到要看的页码,此时,那种恐惧的图腾又一次摄住了我的魂魄:女婿工伤致死,外孙吃豆噎死。至此,本该一个其乐融融的八口之家,现在只剩的福贵一人了。

  我战战兢兢合上小说,眼前似乎一片浩大的荒漠,寸草不生,泛着夺人性命的颜色,看不到丁点儿的希望。

  小说的最后,福贵在跨越从国民党到后毛泽东时期后,他孑然一身时,便买来一头老得不能再老的牛,也取名福贵,他们相依相偎在一起。

  路,还是要走的;田,也还是要耕的。在一天傍晚耕完一块地后,老人牛和渐渐远去,空中传来福贵的歌声,如风一样飘荡: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的小说《活着》,可以说是一首粗粝的史诗,亦或是一只难以下咽的,用糠皮蒸就的馒头,它喇着嗓子,咀嚼好久,都难以下咽。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3)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出生时的富贵到因为自己好赌导致家道中落,最后妻子孩子孙子先后离开自己后,依然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很佩服主人公在身份大起大落时坦然面对的态度,被抓壮丁时仍然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在亲人依次离世时,依然不放弃生活的信念。

  我感动于她的妻子,典型的封建社会贤妻良母,认定一人,便追随终老。无论此人有多么不堪,无论落魄前对她有多么暴力,她始终坚信,自己的丈夫就是天,既然结为夫妻就该同气连枝。她是富商的千金,从小就有良好的家教。她培养出了懂得感恩、天生乐观、对人友善、孝顺父母的一双好儿女,她在夫家没落后,依旧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自己家中,即使做着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苦活,她也从不抱怨。身份切换自如,没有半点矫情。同时,她还有对别人的善良,当队长想要回家熬一碗米粥时,她愿意将自己从父亲那里讨要过来的米分一点给他。当校长来后来因为被批斗来道歉的时候,她释然了,并且原谅了他,他宽恕了他,认为儿子的死也不能全怪到校长的身上。

  另外一个让我触动的角色是他的女儿,从小便很乖,家道落败后没有一点小姐的架子。可谓,看过繁华,也能享受苦难,这种心态很大程度上也承袭她的母亲。当七八岁因病聋哑后,不吵不闹,依然坚强的生活,唯有更加孝顺父母。当知道父母要将她送人的时候,没有半点埋怨。在自己送人后,半夜偷偷回家,家人再次要将她送走时,也没有半点吵闹,全然接受家人安排的命运。当弟弟死了,妈妈生病后,毅然扛起家里的重担。当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时,她很羡慕,但没有半点越矩的行为。当知道有人看上她时,没有半点对对方的挑剔。当嫁入人妇时,依旧保持内心的纯良,帮助邻居扫地、织毛衣,乐于分享,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虽然结完婚,但她知道父母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隔三差五回到家里陪父母,甚至带着丈夫一起。跟有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更加有爱。所以,他们一家越来越有爱,当你全身心投入进去,感受大家的爱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会越来越有爱。可惜的是,最后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去世了。

  弟弟也是个懂事的孩子,无比善良。全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喜欢羊。即使家里的羊被没收了,他也坚持天天三顿送草。知道校长的老婆需要输血,他就去献血,以致最后丧命。

  主人公受儿子的影响,最后孤单一人的时候,也会买了一只牛,买了那只十几年的老牛,因为不忍心老牛即将被宰。

  一辈子在主人公家干苦力的那个人也值得感动,虽然最后沦落为叫花子,还愿意回来看看以前的主人。内心完全没有愤怒,毕竟旧社会,做了一辈子苦力的人,需要由主人家养老的。并且他在主人公提出要照顾他时,为了不拖累他们,自行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一次,拿了一条丝巾带给小姐。

  主人公的女婿也值得尊重。他虽然是偏头,但是待人一篇真诚,属于实干派。第一次到主人公家里就观察他家里的需求,第二次便带人过来给主人公家里修整房子。结婚时,更是采纳岳父的意见,不惜举债大办婚礼,让妻子有个最轰动的仪式。他们婚后相敬如宾,恩爱有加。在妻子想回娘家时,他只会默默支持。他的妻子是不幸的,但是嫁给他后是幸福的。妻子在生孩子大出血时,他二话不说,只让医生保大人。甚至当孩子出生时,他还说了句,我只要保大的,怎么小的出来了?最后妻子走了,岳母也走了,他就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干活,也不给岳父添麻烦。在被水泥板夹到,即将死亡的最后一刻,他喊的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他死了后,孩子就只能靠年迈的岳父照顾了,他心疼孩子,更心疼岳父。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承担更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4)

  总梦想着,作为“红迷”的我,能在《红楼梦》各种译文版中加上我写的序,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部壮丽宏大的文学巨著。每每对人提及,得到的回答无非是:“放着那么些个专家学者作的序不要,人家偏偏就看上了你?”我总消极地的坚持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时至今日,虽然内心深处还保留着这个梦想,但我也知道,有些梦想,就是实现不了。为《红楼梦》写序,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写序的热情依旧不减,于是才有了这个似乎有点不自量的题目。好在我写这些东西无非是自娱自乐,丝毫没有发表或者公开的意图。少了些焦躁的目的,便多了几分写作的快乐。周国平有一段说日记的话:“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我觉得这段话用在写文章上也未尝不可,一个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灵魂,不为外物束缚,才能写出超凡脱俗的作品来。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为书写序的权利,发不了不要紧,大不了当作日记。能够当作日记的文章并不多。

  中国人谦虚,一味地贬低自己,替人作序叫“佛头着粪”,作跋叫“狗尾续貂”;而这种谦虚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过分地抬高他人,在介绍某个作家作品时,动辄“大家”、“巨著”,让人惊诧整个青黄不接的当代文学史,真的迎来了春天?至于我这篇序,姑且还是让余华“佛头着粪”吧。

  首先说到他的《兄弟》,因为这是我最早看的余华的作品,看了上部过后,觉得不对胃口,和想像的太不一样,于是没了看下部的冲动。对于我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我看书向来是有始有终的。或许就像许多评论家说的那样吧:荒诞的故事情节,失败的人物刻画,没有力度的文字表现手法。以致有人扬言要给余华这个曾经的牙医拔牙,拔掉他的“黄牙”、“假牙”、“杂牙”、“黑牙”。措词之激烈,可见一斑。

  于是又过了好久,我才又敢看余华的作品。看《活着》就是在这个时候。不长的故事,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平淡生活几乎都成了奢望。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国民党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真个是物是人非啊。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紧接着又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全村大炼钢铁,吃大锅饭,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产后大出血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一家人痛不欲生,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5)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平平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

  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6)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杯具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期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欢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欢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终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我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7)

  ——读余华小说《活着》

  也许你不熟悉作家余华,也许你没看过小说《活着》,但相信你一定听说过电视剧《福贵》,一定对剧中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唏嘘不已。

  而在其原著《活着》中,读者能够感怀更多的却是那种“含泪的笑”。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

  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

  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

  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

  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

  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

  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

  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

  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

  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

  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

  ”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

  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

  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

  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

  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

  ”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

  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

  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

  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

  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

  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

  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

  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

  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

  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

  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

  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也许作家无意在此刻意构筑诸如文明人与乡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与认知、生命力的强盛与委顿相互对立的模式,我们更没有太多的理由嘲笑春生的怯懦,毕竟,春生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畸形的产物,毕竟“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已从哈姆雷特的身上铺衍至今,毕竟信奉“宁可五碎不为瓦全”的春生与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福贵有着太多的差异,然而,我们体悟到的是,“坚韧”真的不是一个可以简单表述的词,只有活着才是所有价值实现的基础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因为普通大众所信奉的简单的生活,使得他们尽管卑微贫穷却永不丧失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

  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

  “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

  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

  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

  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

  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

  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

  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

  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

  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余华《活着》观后感(篇8)

  在飞去三亚的旅程中,看一本书能让这个过程的意义增加爸爸让我看余华先生的《活着》。一个几十年前的故事,反应的是当时普通人的最普通的生活。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会取《活着》这个题目,看完整本书,一个老人,一头老牛,老牛就是老人,幻想出来的牛是为了不让老牛孤单,也同样是老人在想念的那些人。最后的最后,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最后的最后,只剩老人一个活着。

  对于我一个00后,整个故事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可对于那个年代的中国人来讲,好像平常不过。好像多少人都有着相似的故事,但只有老人,能讲述这个平常的故事,将它卡在每个人的心里。整本书是一个故事,老人的一生。故事讲述了一个风流倜傥的少年,年轻时败光了所有和之后的生活。故事的代入感极强,对那个时代没有什么了解的我,也能在有庆被抽干血的一刻气愤,怎么能为了攀枝高官而白白送掉一个孩子的命;也在凤霞风风光光的出嫁之时,诚心的为他们高兴;也能在富贵最后一位亲人离世时感到沮丧和无奈。我真实的感受到了一个对死亡麻木的时代,一个对贫穷和饥饿无感的时代。老人讲述的是一个痛苦的故事,活着,活着,活了很久,身边的人都离开了。越来越多的人和事不再是原来熟悉的样子,家里的人只剩下一个人。所有的亲人都在同一个医院结束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是好事吗?陪着所有人走完了最后一程,就算自己有一天不了了之,对世界也没有一丝丝留念和愧疚。这样也很难过吧?没人留念,没人留念自己,没有任何期盼和愧疚,心中不免有些空虚。所以说在最后最后,找一个和自己经历相同的老牛,一直活着,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想着自己死不了,就死不了。”最后,看到老人一直活着,经历了那么多,失去了那么多,换来了一身伤疤,换来了满脸的皱纹。一只同命相连的老牛。一段曾不为人知,现已公众于世的故事。我为老人感到高兴。